湘监协〔2011〕6号
各会员:
根据本会《章程》规定,会员每年应按规定及时缴纳会费,会费标准严格按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《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会费标准》收取。另外,根据《关于会长、副会长、监事、常务理事和理事单位缴纳特别会费的通知》(湘监协[2009]11号)规定会长、副会长、监事、常务理事和理事单位须另缴纳特别会费,并按照会员会费交纳时间一并收取。请各会员接此通知后,在2011年6月30前(以转帐或付现的形式)向协会缴纳本年度会费。另2010年还没有交纳会费的单位请尽快缴纳。
一、会费标准如下:
(一) 团体会员每年(市级协会)2000--6000元人民币;
(二) 甲级资质会员单位每年4000元人民币;
(三) 乙级资质会员单位每年2000元人民币;
(四) 丙级资质会员单位每年1500元人民币;
(五) 个人会员每年50元人民币。
二、特别会费标准如下:
(一) 会长、副会长、监理单位每年3000元;
(二)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2000元(理事的特别会费不叠加收取);
(三) 理事单位每年1000元。
收款单位: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
开户银行:建行长沙市解放中路支行
帐 号:43001715661050001969
地 址:长沙市解放中路88号省建设厅内
邮 编:410011
联系电话:0731-84895131、84446302
附件:
1、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第二届会长、副会长、监事单位名单;
2、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第二届常务理事单位名单;
3、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第二届理事单位名单。
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
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